新华社北京10月21日电中宣部、国家经贸委、司法部近日联合下发《关于推动企业经营管理者学法用法的若干意见》,要求企业经营管理者每年学法时间不少于30小时,并在培训的基础上进行考试考核。这是贯彻落实依法治国方略的一项长期任务,是促进企业依法治理的一个重大举措,也是即将开展的“四五”普法规划的一项重要内容。
《意见》提出,紧紧围绕国有企业改革与发展这个经济工作的重中之重,坚持理论结合实际,学用结合,学以致用,做到学法用法与建立高素质经营管理者队伍相结合,与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相结合,与加强企业科学管理、提高企业管理水平相结合,进一步提高企业经营管理者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,将企业的生产经营、管理决策等各个环节纳入法制化、规范化的轨道,依法促进和保障企业改革与发展。
《意见》要求企业经营管理者通过学法用法,依法健全法人治理结构,依法建立资金管理、成本管理、质量管理、安全管理、合同管理、人力资源管理等企业内部管理制度,逐步建立健全企业法律顾问制度,为企业依法经营管理提供制度和组织保证。
据悉,为加强对这一工作的组织领导,将成立全国企业经营管理者学法用法工作领导小组,指导全国企业经营管理者学法用法工作的开展。为贯彻这一《意见》,中宣部、国家经贸委、司法部将于近期起对全国520家国家重点企业负责人进行法律培训。